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萝拉·蒙蒂斯是19世纪欧洲贵族的宠妓,在马戏团里兜售自己的艳史,这似乎是她为放纵付出的代价。这是奥菲尔的最后一部电影,影片以此作为框架,用闪回拼贴的方式表现箩拉巡回欧洲各国表演记忆,尤其她与巴伐利亚的路德维系国王以及作曲家李斯特之间的关系。年轻美丽的阿富汗女孩多尼娅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,她曾为美军担任翻译,如今饱受失眠困扰。她独自居住在弗里蒙特的一栋公寓楼中,邻居大多是和她一样的阿富汗移民。她常常一个人去一家生意萧条的餐厅,一边吃饭一边看肥皂剧。多尼娅在城里的一家幸运饼干工厂工作。一天,老板给她升了职,让她负责在幸运饼干的签纸上写签语,她的生活也随之改变。随着越来越多湾区的陌生人读到她的签语,多尼娅心中有了一个愈发难以克制的念头:向世界传递一条特别的信息——虽然她并不确定这条信息将去往何方。在《蒙特娄的耶稣》(JesusofMontreal,1989)中,丹尼·阿岗(DenysArcand)借着拟讽耶稣受难的故事批判大众传播阻断语言沟通的罪行。在这部电影中,一个年轻而无名的演员克伦应教堂执事之邀,和另外四个人组成了临时剧团,要以现代化的方式演出这个教堂每年夏天上演的《受难剧》。原本的剧本十分简单,只有几行以宣叙的方式朗诵的经文:「耶稣被宣判死刑,正直的人会死亡,为了我们的罪…我们的杀、窃盗、奸淫,所有的罪都加在祂身上,沉重的木块,沉重的十字架。」这些都是忠实地取自于圣经的经文。但是,克伦根据有关耶稣的各种古代文本的考据,以及各地有关耶稣的民间传说,改写这出受难剧,例如耶稣是一名士兵潘提拉的私生子,后来因为辗转传,才成为「木匠的儿子」;耶稣的画像在拜占庭时代以前,并没有胡子,后来加上的胡,系为了增加「力量」的缘故;耶稣在埃及时是个魔术师,会变各种戏法等等。扮演耶稣色的就是剧团导演克伦,他在片中的处境,以及他最后因群众暴乱而意外死在十字架上,暗示他与耶稣的相似性。然而,他所面对的困境--诱惑、敌意、背叛、遗弃--不是撒但、罗马士兵、犹太群众或神,而是大众传播的垄断势力、不懂艺术的观众、以及提供金钱却不尊重艺术的筹办单位。这部早期的实验电影,完成于1972年。长达一小时左右BabetteMangolte的摄影静寂而流动的勘视着纽约一家廉价旅馆的门厅,电梯,走廊与房间。那些偶或瞥见的独居者们,使整体孤独与静匿的气氛徒添...暂无简介影片改编自朱尔斯·贝斯的小说《猎头族》。 三个年轻女孩Grace(赛琳娜·戈麦斯SelenaGomez饰),Emma凯蒂·卡西迪KatieCassidy饰)和Meg(莉顿·梅斯特LeightonMeester饰)决定用她们攒下的钱踏上梦想中的巴黎之旅,却发现旅行完全变成了灾难。当她们决定从他们糟糕的游览中休息一下,进入了一家5星级酒店大堂时,Grace却被误认为是一位叫Cordelia的富有英国继承人。Grace便将计就计,假扮成Cordelia好让大家体验到她们应得的梦想中的假期,但事情并没有按计划进行,Grace喜欢上了一个叫Theo(皮埃尔·布朗格PierreBoulanger饰)的法国男孩。Theo爱上了作为Cordelia的Grace,完全不知道Grace是个骗子。当真正的Cordelia到达酒店时,女...萝拉·蒙蒂斯是19世纪欧洲贵族的宠妓,在马戏团里兜售自己的艳史,这似乎是她为放纵付出的代价。这是奥菲尔的最后一部电影,影片以此作为框架,用闪回拼贴的方式表现箩拉巡回欧洲各国表演记忆,尤其她与巴伐利亚的路德维系国王以及作曲家李斯特之间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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